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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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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
星期六
時間說明(可敘述時間區段)
範例:優先順位
1. 週二下午15:30-17:30
2. 週五晚上19:30後


特別提醒

請您於約定好時間準時到來,因心理師已預留時間,也無法安排其他來談者,若有臨時更動須提早告知更改;若您於預約時間晚到而影響晤談時間,恕無法提供您補時間或退費安排。

 

保密原則

所有來談者均受保密原則保護,您在諮商中的談話內容,非經您的同意,心理師不得告知他人。但於特殊情況,為更積極地協助您,下列情況將為保密原則之例外:

  1. 當您有危及自已及他人生命、自由、財產與安全的情況下。
  2. 當您有涉及法律責任或您為法律應特別保護之對象,例如您曾有遭受家暴、親密暴力、性侵害之經驗,我們會與對此類案件具豐富處理經驗之社會工作安全網路通報後,共同合作協助您。
  3. 當您主動要求向特定第三方揭露時,例如因訴訟需求須向法院或律師出具評估、因醫療需求須與相關助人專業者(身心科醫師、社工人員)討論您的身心狀況等。

上述法律責任,以《民法》、《中華民國刑法》、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、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、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等適用當事人經歷之法律作為依據。